1.项目细项及投资成本问题的探讨
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分为五个主体部分: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区、污水预处理与污泥处理区、生物处理区、深度处理及回用区、生产辅助区。这五个主体部分和厂区内其他配套设施共同构成该项目完整的运行体系,目前正在进行工程的决算工作。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建设至目前完成总投资约4404万元,有形成本即建设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占地费、土建工程、基建工程、机器设备、建设材料费、试验化验物品、现场管理费、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人工费等,各项支出有待从横向的五个主体部分和纵向的各种单项费用进行统一的归集分类,为清晰的展现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和日后对资产的登记与盘活奠定一定的基础;无形成本主要为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公司项目部在为更好的完成项目建设而对征地困难大、协调任务重、施工条件差、工艺要求高等各种困难的克服和解决中展现的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2.项目的经济效能分析探讨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共计投资约4404万元,由于目前正在调试阶段,没有正式投产,没有相应的净现金流,若是进行估算也无法准确的计算反映出其投资回报率,且就其日后生产发展状况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我们有一个清楚的认识:
第一,水务公司所处的产业集聚区内能否有足够的污水排入量
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所规划服务的产业集聚区内各厂区的污水处理工作,理论上将有充足的污水量排入,但仍不能排除有个别企业因污水处理收费或其它原因而存在的偷排、漏排等现象。项目如果要保证正常高效的运行需要有充足的污水排入量,但是当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尚不能满足需要的污水供应量,待日后正式运行后能否有充足的污水排入量是目前亟需考证解决的问题。总体来说随着企业一步步做大做强,企业将面临上市或者新三板挂牌等情况时会自觉做好排污工作且有相关部门的强有力的监管,相信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项目会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并且随着日后产业集聚区内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可逐步接通居民生活污水的排入,能够更好的发挥其产能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二,污水处理的收费问题
目前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普遍暂时未达到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水平,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合理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加大污水处理收费力度、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通知》中强调,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就搜集的资料来看,在前几年的污水处理收费方面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普遍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为0.2-0.6元,非居民收费为0.4-0.9元。此次通知不仅仅上调了收费并且提到了可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带有罚款性质的“差别化”收费,加大了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和惩罚力度,显示了国家对环境整治的决心。所以关于水务公司污水处理收费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咨询有关部门和相关调研统计工作,选择一个最佳收费标准,兼顾本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排污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主营业务的经营。对投产后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公司正常运行所需资金的问题,是我们不容忽略的问题,需要我们引起重视,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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