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水回用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18-06-26       浏览次数:2543 次

       我国是水资源短缺的国家,城市缺水问题尤为突出。截止到2003年上半年,全国有11个省(市) 的103座县级以上城市供水严重短缺,其中严重缺水城市占56%。很多城市生产和生活用水困难,城市供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与此同时,由于水污染控制相对滞后,使得受污染的水体逐年增加,又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据统计,2002年我国城市污水排放量已达338亿m3,大部分未经有效处理而排入江河湖海。
       由于水体环境的污染,我国南方多水地区已经出现水质型缺水的趋势,一些城市面临有水难用的困境。在北方,不少城市受到资源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的双重困扰。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严重已经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有的地方的水资源短缺甚至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在面临水资源危机的时刻,应当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加强水资源保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保障和支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目前,我国城市中水回用工作已经启动,国家和地方都开展了相关的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一些城市和地区正全面规划和实施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有的已经取得较好成效。例如北京、天津、新疆部分地区、西安、合肥、大连、青岛、郑州等地积极开展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在制定地方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和管理到了统筹规划。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污水再生利用作为城市补充水源,是缓解城市水资源短缺,保障供水安全的重要措施。在解决城市缺水问题时,应当首先立足于本地自有水源,最大限度地实现水的再生利用,籍此增加可用水量,提高城市供水的可靠性。尽可能降低对外部水源的依赖程度,减少或避免远距离调水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远距离调水除了经济成本外,还存在潜在的生态影响和工程控制成本问题。各地在制定城镇节约用水发展规划中,应该充分重视污水再生利用这一有效途径,将再生水作为水资源的组成部分,直接纳入城镇用水供需平衡中,实行综合管理。
总的说来,目前各地污水再生利用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利用范围窄。我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日益受到重视,但总体进展缓慢,存在问题较多,主要是: 污水处理率低,管网不配套,污水再生利用缺乏必要的条件。 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污水再生利用缺乏必要的市场环境。对水资源的忧患意识和再生利用认识不足,污水再生利用缺乏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政策。要严格再生水水质管理,运行单位对正常运行的再生水设施需定期化验再生水水质,确保安全用水。宣传力度不足,公众的污水资源化意识有待增强。
       所以在推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进程的任务和措施,我们制定了以下几点: ①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合理配置水资源;②积极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污水再生利用;③采用适宜的技术和工艺,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自然、资源和经济条件不一样,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再生水利用方案,优先选择水质要求低的再生水使用途径,尽量缩短输水距离,降低再生水利用成本。积极开发适应当地条件、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工艺。需要强调的是,在大力推广污水再生利用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加强水质监测和设施维护,建立应急预案,保障供水安全。
实施污水再生利用,要充分满足水质标准的要求,在技术标准规范的指导下,对各种先进、经济、适用的技术进行技术综合与集成,采用适宜的技术路线和工艺方案,以满足所设定的水质水量再生与资源化目标。目前污水处理及再生仍缺乏系统完善的政策和标准体系,特别是不同用水对象的政策规定、不同用水要求的水质标准,要尽快研究建立各类用途再生水的水质标准体系,逐步制定和完善相关技术规范和配套政策,确保健康有序地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作。
       我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发展战略,就其本质而言,就是要建立起水的社会循环新模式。具体讲,就是以推动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为根本目的,以遵守市场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为实施原则,以不同区域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为实施途径,以保障人体健康安全和环境安全为基本要求,把污水再生利用的内容纳入到城市水资源开发与利用规划中去,把污水再生利用项目系统化地纳入到现有及未来城市的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去,实现与给水和排水系统进行一体化的规划、设计、运行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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